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
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
各学院、2021届毕业生:
为进一步做落实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京人社毕发〔2018〕44号)要求,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0年9月11日-10月9日;
二、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
(一)发放范围
学校2021届符合申报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。
(二)申领条件
1、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
2、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(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);
3、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;
4、本人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;
5、本人在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;
6、本人持有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》的。
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;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,只选择一项申报,不重复发放补贴。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(含原求职补贴)的高校毕业生,不再发放补贴。
(三)提交材料
申报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正面、银行卡正面、申领条件相关证件(低保证、残疾证、扶贫手册、低收入农户证、毕业当年助学贷款合同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)或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图,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9日16:00前统一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、个人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版交至明德楼123室,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20170043@bisu.edu.cn。
注:1.以上材料必须要有申领人的名字。
2.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拍照发送;
3.个人申请表需学生本人签字。
三、公示
申报截至后,将对符合文件要求的申领人信息进行全校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四、补贴标准
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,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。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,每人1000元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工作,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多种渠道发送至毕业生,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。
2、各学院要严格初审,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,确保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、姓名、银行卡号正确无误,统计在汇总表里,并告知毕业生银行卡为本人名下且有效的工商银行借记卡。
3、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,合理安排申报时间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,确保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完成发放工作。
附件3:个人申请表
就业指导中心
2020.9.11
附件下载
附件1: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2: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说明 附件3:个人申请表